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开启了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广阔前景。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纪检监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政治监督,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将政治监督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将政治要求与具体工作相贯通,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自觉、更实的政治担当,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注重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近距离监督,确保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任务和新要求,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时刻警惕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不断增强自制能力,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克己慎行、洁身自好,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监督自我,做一个政治坚强、勤廉有为、实事求是、踏实肯干的纪检监察干部。
要做好“四个坚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措施、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一贯到底,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断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水平,增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要牢记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依照法制办事、依照岗位责任落实。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特征,要在敢于担当上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修身律己。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搞“一刀切”、搞部门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自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思想风貌、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将“敢于担当”的要求真正内化为党员干部的价值理念、行为准则、工作习惯。
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以强烈责任感抓好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谋深谋实工作思路举措,定好时限、责任到人,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警体系,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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